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21

121.要知道,主承

121.要知道,主承认并接受所有承认并敬拜人形式的神之人,无论他们来自哪个星球,因为主就是人形式的神。由于主以天使的形式,也就是人的形式向这些星球的居民显现,所以当我们地球的灵人和天使告诉来自这些星球的灵人和天使说,神是实实在在的人时,他们都接受、承认这种说法,并为这一事实而感到欢喜。

属天的奥秘 #1409

1409.所描述的历

1409.所描述的历史事件具有代表性,但每一个词都具有一个灵义,这一点从前面关于代表和象征或具有灵义的事物的阐述和说明(665, 920, 1361节)清楚看出来。既然代表从这里开始,那么就让我对这个问题作进一步的简要解释。属天的上古教会视一切尘世和世俗事物,以及肉体事物(无论从哪个方面说,它们都是感官对象)为死物。但由于世上的每一个事物都呈现出主的国度、因而属天和属灵事物的某种观念或形象,所以每当看见它们,或以某种感官遇见它们时,他们就会思想属天和属灵事物,而不是思想它们。事实上,他们不是从这些世俗事物来思考,而是借助它们来思考。对他们来说,死物以这种方式活了。
那些具有灵义的事物由这些人的后代从他们的口中搜集起来,并被这些后代变成教义,这就是大洪水后古教会的圣言。在古教会,这些教义是具有灵义的事物,因为他们通过教义认识内在事物,并从它们思想属灵和属天事物。但在这种知识开始消亡,以致他们不再知道所表示的是这类事物,并开始视地上和世俗的事物为神圣,敬拜它们,却不去思想它们的灵义之后,这些事物就成了代表。由此产生了代表性教会,该教会始于亚伯兰,后来在雅各的后代当中建立。由此可知,代表起源于古教会中具有灵义的事物,而这些事物则起源于上古教会的属天观念。
代表的性质从圣言的历史清楚看出来,其中那些祖先的一切行为,也就是说,亚伯兰、以撒和雅各的行为,以及后来摩西、士师或审判官、犹大和以色列的列王的行为都只是代表。如前所述(1402节),在圣言中,“亚伯兰”代表主,并因代表主,也代表属天人;“以撒”同样代表主,并由此代表属灵人;“雅各”也代表主,并由此代表对应于属灵人的属世人。
但代表具有这种性质:代表的这个人是何品性,根本不用考虑,只要考虑他所代表的事物。犹大和以色列的所有王,无论他们是哪种人,都代表主的王权;所有祭司,无论他们是哪种人,都代表主的祭司职分。因此,无论坏人、好人,都能代表主,以及主国度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因为如前面所阐述和证明的(665, 1361节),代表与这个人完全分离了。这就是为何圣言的所有历史都具有代表性;由于它们具有代表性,所以可推知,它们在内义上所表示的事物不同于它们在字义上所表示的。

属天的奥秘 #10436

10436.“用大能

10436.“用大能和大力的手”表凭神性能力。这从“大能和大力的手”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耶和华时,“大能和大力的手”是指神性能力(参看7188, 7189, 8050, 8069, 8153节)。这些话和此前那些话的含义从内义上的思路清楚看出来,即:尽管以色列民族的兴趣在于外在事物,不在于内在事物,以至于他们的心智根本不可能被提升到更内层,但一个教会的代表仍能建立在他们当中,圣言仍能在那里写就,这些事之所以能够实现,是因为凭神性能力通过他们所感兴趣的那些没有任何内在之物的外在事物而与天堂的联系仍是有可能的;因此,一种与他们若同时对内在之物感兴趣将会有的情形相类似的效果是能够实现的。关于这个问题,可参看前面关于该民族的说明(10396节提到的地方);通过他们的外在仪式,也就是内在事物的代表,凭主的神性能力而与天堂的联系是存在的(4311, 4444, 6304, 8588, 8788, 8806节)。
  要知道,教会之所以为教会,凭的不是外在敬拜,而是内在敬拜;因为外在敬拜是身体的敬拜,而内在敬拜是灵魂的敬拜。因此,没有内在的外在敬拜不过是身体动作,因而是没有来自神性的生命的敬拜。教会成员通过敬拜的内在事物与天堂相联系,对他们来说,外在形式充当内在事物可以停靠于其上的一个基础或层面,就像一座房子立于其地基之上那样。当一切事物都像一座房子立于地基之上那样停靠时,一切都是完整而牢固的,整个人都被神性掌管。
  古教会成员就是这个样子。一个代表性教会也是这个样子,因此被主接纳,这从圣言中的大量经文清楚看出来。例如对它的描述就包含在摩西的歌中(申命记32:3-14)。但这样一个教会不可能建在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当中,原因如前所述,即:他们的内层是污秽的,因而完全违背天堂良善和信之良善,也就是敬拜的内在事物。因此,当他们如此顽固地坚持他们要进入迦南地,而这相当于代表教会时,主规定,通过他们纯粹的外在代表与天堂的联系当变得可能。因为一切敬拜的目的是与天堂的联系,以及主通过这种联系而与世人的结合。这些就是此处在内义上所论述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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